各院(系):
根据全国、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端午节放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制度。由院(系)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长(主任)统一安排部署假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实验中心主任及安全员负责落实具体安全事项,务必责任到人。
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放假前,各院(系)要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和整改,将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等严格按要求妥善管理。同时注意关好门窗、水、电、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严格实验室使用管理。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一般不开放使用,如确有必要开放使用,需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批准方可使用。假期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
四、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各院(系)在做好预防的同时,要制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