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与挪威两国政府达成的一致,双方每年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个月
访问学者/博士后:10个月
3.选派规模
10人/年
4. 资助内容
留学期限内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21,600挪威克朗/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选派类别具体条件
联合培养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在职人员,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挪威院校的正式邀请信。
7.申请时外语水平须应达到挪方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且需要在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同等条件下,提供符合挪方院校认可的托福/雅思成绩单者,挪方将予优先录取。
三、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院系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院系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3月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际部出国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及签章版院系推荐意见(材料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53附件)。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挪威互换奖学金”。
四、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挪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挪方通知为准。未被挪方录取人员,请各院系做好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
1.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兆慧 张颢旋
电话: 88302995 88302243
2.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10-66093963
邮箱:ouyafei12@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