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来陕视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陕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科学研究工作,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社科联、省文物局联合开展“2023年陕西省文物保护利用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陕西早期文明的考古学研究
2.秦文化研究
3.陕西省黄河文化遗产价值及文化标识体系构建
4.丝绸之路路网演变及其历史文化研究
5.陕西石窟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
6.陕西大遗址保护管理研究
7.陕西省馆藏文物资源挖掘与阐释研究
8.博物馆展陈设计与活化利用研究
9.陕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
10.陕西省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研究
11.加强陕西文物资源国际传播力研究
12.陕西省文物保护法规政策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课题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文物局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征集。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
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三、课题立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省文物局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课题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需书面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成果及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原则上应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
(二)省社科联、省文物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文物局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文物局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文物局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省文物局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申报书和活页一律用A3纸正反面(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行政楼7号楼414室,逾期不予受理。WORD电子版材料及EXCEL汇总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姓名+2023年度陕西省文物保护利用重大课题研究项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