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社科联整体工作规划,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将在本年度开展,目前申报公告及通知尚未正式发布。为贯彻落实有组织科研理念,为正式申报工作打好提前量,全面提升学校奖励申报质量,现启动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校工作学习的个人或集体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成果形式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作者任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的研究成果;
3.正式出版的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它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本次申报不予受理: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等;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4.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三、参评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同时可增报1项与他人的合作成果。仅有合作成果的,限报2项。
3.合作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4.多卷本专著,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书填报(5月18日-30日)
申报人填写《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书》(附件1),梳理附件佐证材料,形成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汇总(填写附件2预申报汇总表)。
2.材料报送(5月31日)
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佐证材料)经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由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次申报为预申报,通知中的“参评范围”、“成果形式”、“参评要求”等内容仅作为本次工作使用,具体规定以陕西省社科联正式通知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成果科联系。
联 系 人:张 彤 贺 袁
联系电话:88308192
电子邮箱:wenkeky@nwu.edu.cn
社 科 处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