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消防法治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教师:

为深入推进我省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2年度陕西省消防法治重点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消防法治基本理论研究。

研究内容:参考国内外消防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立足消防体制改革,研究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应急、住建等相关部门消防职能,消防救援队伍及机构职能,消防职业保障及职业荣誉,提出消防法基本框架、基本范畴、功能及原则、立法理念、篇章结构、调整范围等。

2、火灾预防法治理论研究。

研究内容:对现行消防法火灾预防及消防监督检查存在问题进行调研,研究火灾预防中涉及的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对火灾预防关键环节(源头管理、信息化建设、火灾预防社会组织建设等)进行制度设计,确保火灾预防针对性、科学性。研究创新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及机制,形成火灾预防法治理论体系。

3、灭火及应急救援法治理论研究。

研究内容:结合消防体制改革,对灭火及应急救援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灭火及应急救援组织类型及权利义务,职责范围,灭火及应急救援中涉及的预警、响应、预案、演练、处置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法律问题。

4、消防法律责任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现有消防法律责任体系存在问题、短板和不足,研究新形势下政府、职能部门、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公民消防法律责任种类、内容及范围,形成消防法责任追究体系。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并紧扣研究内容开展研究,不得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项目申报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7414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立项8项,每项资助20000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研究项目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3-5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2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消防救援总队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社科联、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需要指定本单位人员担任项目组主持人或成员,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消防救援总队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社科联、省消防救援总队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和相关专项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6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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