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拟与共青团陕西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合作开展共青团工作研究、思想建设等方面的课题研究,以促进学校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协同凝聚研究力量,创新产出研究成果,建立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学校共青团智库研究工作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一)重点课题
1.高校共青团科学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宣传教育的路径载体和长效机制研究
2.学校共青团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动融入“大思政”格局的内涵和路径研究
3.高校党建带团建创新方法及实现路径研究
4.学校团学组织全面推进从严治团、从严治会路径研究
5.高校共青团助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路径研究
6.加强和改进中学共青团工作策略研究
(二)一般课题
1.学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的内容供给研究
2.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质量提升策略研究
3.全媒体背景下大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其引导策略研究
4.网络思政视域下高校团属新媒体发展策略研究
5.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背景下共青团区校共建实践路径和机制研究
6.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活力提升对策研究
7.破除基层团建“中梗阻”有效路径研究
8.新时代高校共青团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路径研究
9.高校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质量提升策略研究
10.提升“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育人成效的策略研究
11.提升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育人成效策略研究
12.加强学校团干部队伍建设的路径研究
13.加强中学团员教育和先进性建设研究
14.加强中学团校建设有效策略研究
15.市、县两级教育团工委工作机制研究
16.教育“双减”政策背景下中学共青团应对策略研究
二、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每项给予经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给予经费资助5000元。
三、课题申报
本课题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课题须经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 课题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课题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四、课题立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共青团陕西省委、省委教育工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五、课题结项
(一)本研究课题周期: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课题结项需书面提交3万字左右的课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共青团陕西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共青团陕西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课题组成员拥有课题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课题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共青团陕西省委相关处室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
(三)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共青团陕西省委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课题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skcxmk@nwu.edu.cn。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名称(如“共青团工作研究项目”)。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社 科 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