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课程教学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的核心要素。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学校不断探索遵循人才培养规律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课程教学状态评估作为提升教学水平的有力抓手,是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夯实课程教学质量基石,现将我校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1.主动申请。本学期面向研究生开设的不少于18学时的各类研究生课程,其任课教师主动申请参加课程教学状态评估,共有6门。
2.定向抽查。结合以往督导工作实际和以往发现的问题,定向抽查的主要范围是全校公共基础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团队讲授课程、青年教师讲授课程等。定向抽查课程包括个人授课和团队授课两种,共有32门。
参加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的38门课程已经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专题工作会议审议通过,详细课程信息见附件。
二、评估内容
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课程的教学大纲设计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知识中的思政元素是否能够予以体现。
2.课程教学内容是否体现所在学科专业的前沿领域和研究深度,是否能够满足学生获取系统扎实专业知识,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要求。
3.课程的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是否恰当有效,所用的教材、教案、参考书目等材料是否准备完备及充分。
4.教学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课堂教学纪律及学风建设情况等。团队授课的课程,除了上述内容外,还主要评估课程内容的逻辑性、衔接性等。
三、评估方式及结果
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方式采取“学生评教、院系综合评价、校院两级督导分别评估”等相结合而进行。
最终评估结果依据课程教学档案及上述方式综合打分评价,最终评估结果由校级督导组会议专题审议。其中,由单一个人讲授的课程,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评估结果可作为教师个人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有效期为四年;由团队授课的课程,评估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四、工作要求
1.参加教学状态评估的课程不得任意调整上课时间和地点,确因需要变动上课时间和教室者,在上课前须由院系以书面形式报告。
2.学生应珍视并认真行使评价权,认真对待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履行促进教学质量改进的责任和义务,客观公正地对任课教师及课程进行评价,不可代评、缺评、漏评。学校对学生个人评教结果保密,教师不能看到具体每位学生的评分及主观评价。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聚焦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研究生教育质量督导的重要作用,重点对本次定向抽查的课程等进行全面督导与检查,做好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状态评估相关工作。同时规范其他未抽评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增进教师间的交流学习,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薛雅心,联系电话:88303252,电子邮箱:yjszl@nwu.edu.cn。
研究生院(部)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