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学校研究教育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各单位依据学科发展、人才培养需要设置导师岗位,资格审核工作坚持“师德优先、育人为本、注重学术、严格标准”的原则,突出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要求,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从严控制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者担任博士生导师。
2.强化导师分类管理,完善导师分类评聘制度,注重导师队伍梯队建设和长远发展,加强专业学位“双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外导师作用,加大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导师遴选。
二、审核对象
本次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对象为:校内教师首次申请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者;校内在岗导师申请增列学科导师岗位者;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者。
三、审核条件
(一)基本条件
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基本条件按照《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西大研〔2021〕30号,详见附件1)第十三条执行。
(二)业务条件
业务条件主要指申请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各单位总结梳理导师岗位自主审核以来的经验,在不低于学校对业务条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导师首次上岗资格具备的业务条件,结合导师上岗资格审核流程,形成导师上岗资格审核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单位在制定导师上岗资格审核方案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将师德师风作为重要的审核指标,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统筹考虑首次上岗资格审核与年度招生资格审核,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所制定的教学、科研等业务条件应遵循多元多维评价原则,体现可持续性、可操作性,能将符合导师岗位需要的优秀教师选聘到研究生导师队伍中来。
3.分类制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上岗条件。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需要和目标,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条件侧重反映学术研究能力指标,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条件侧重反映专业实践能力指标。
四、工作流程
(一)各单位制定自主审核方案
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自主审核方案(已提交过方案的如无变动不用重复提交)。方案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培养单位可根据自主审核方案开展本单位导师上岗审核工作。
(二)申请导师岗位者信息填报
1.所有申请博、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的校内人员,登录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网址xit.nwu.edu.cn:8081,填报系统于11月1日开放),参照《导师上岗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按照系统操作流程填写相关信息并导出、打印和签字确认后,于11月17日前报送至所申请导师岗位所在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2.所有申请专业学位校外导师的人员,填写《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核表》(附件3),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1月17日前向学校相关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属分会提出申请。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各单位应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认真组织导师上岗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分会通过名单应全部符合申请条件,并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于11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拟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汇总表》、拟推荐导师岗位者的《导师上岗资格审核表》《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核表》及《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上岗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四)研究生院复核
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的审核结果及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者违规操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公示14天无异议后,学校予以聘任。
五、其他说明
1.首次申请学术学位导师岗位者,只能在一个一级学科进行;申请者累计申请的学术学位导师岗位不得超过两个一级学科。
2.导师首次上岗资格审核通过者,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招收研究生。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由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负责,联系人:李萌瑞,电话:88308164,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工作由专业学位办公室负责,联系人:张晓蕾,电话:88308345。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