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是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高校协议书》相关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金额
评选名额为20名,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3.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注重申请人品学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综合因素。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评议推荐。各院(系)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荐,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提出院(系)推荐意见,在院(系)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拟推荐获资助学生,并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宋庆龄基金会审批,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
六、报送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书;
2.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有关贫困证明材料复印件;
3.班级评议意见;
4.院(系)推荐意见;
5.《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6.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2018-2019学年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7.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七、时间安排
12月11日-12月13日 学生申请,院(系)评审;
12月14日-12月19日 各院(系)公示名单;
12月20日 各院(系)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
八、名额分配
院(系) | 指标(名) | 院(系) | 指标(名) |
文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数学学院 | 1 | 物理学院 | 1 |
化工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1 |
地质学系 | 2 | 历史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文化遗产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新闻传播学院 | 1 |
哲学学院 | 1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1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1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 |
附件1: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 “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2018—2019学年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