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开展2018-2019学年 “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是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高校协议书》相关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金额

评选名额为20名,资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3.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3.注重申请人品学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综合因素。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院系评议推荐。各院(系)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荐,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提出院(系)推荐意见,在院(系)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汇总,确定拟推荐获资助学生,并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宋庆龄基金会审批,确定最终受资助学生名单。

六、报送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书;

2.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有关贫困证明材料复印件;

3.班级评议意见;

4.院(系)推荐意见;

5.《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6.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2018-2019学年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7.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七、时间安排

12月11日-12月13日  学生申请,院(系)评审;

12月14日-12月19日  各院(系)公示名单;

12月20日  各院(系)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

八、名额分配

院(系)

指标(名)

院(系)

指标(名)

文学院

1

法学院

1

数学学院

1

物理学院

1

化工学院

1

艺术学院

1

地质学系

2

历史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文化遗产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1

公共管理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新闻传播学院

1

哲学学院

1

城市与环境学院

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1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

 

 

     附件1: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 “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2018—2019学年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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